雖然它的目的是促進更加透明、具有版權意識的人工智能發展,但批評者表示,該規則手冊扼殺了創新,造成了負擔,並擴大了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的範圍。
歐盟 (EU) 人工智能法案似乎已成定局,但利益相關者仍在起草實踐準則,為通用人工智能 (GPAI) 模型製定規則,包括那些具有系統性風險的模型。
不過,現在,隨著起草過程接近最後期限,據報導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正在向歐洲監管機構施壓,要求其廢除該規則手冊。美國政府和其他批評者聲稱,是繁瑣的,並且擴展了人工智能法的範圍,本質上是創建了新的、不必要的規則。
美國政府駐歐盟使團最近與歐盟委員會和幾個歐洲國家政府聯繫,反對以目前的形式通過該法案,彭博社報導。
信息技術研究集團人工智能市場研究總監 Thomas Randall 解釋道:“大型科技公司以及現在的政府官員認為,人工智能規則手冊草案規定了額外的義務,包括第三方模型測試和完整的訓練數據披露,這超出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工智能法案文本的範圍,而且大規模實施將非常具有挑戰性。”
責任正在從供應商轉向企業
在其描述該倡議的網頁上,歐盟委員會表示”,“該代碼應該成為提供商證明其遵守人工智能法案並結合最先進實踐的核心工具。 ”
該準則是自願性的,但目標是幫助提供商做好準備,滿足歐盟人工智能法案有關透明度、版權和風險緩解的法規。該草案由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商、行業組織、版權所有者、民間社會代表、學術界成員和獨立專家組成的多元化團體起草,並由歐洲人工智能辦公室監督。
完成的最後期限是四月底。最終版本將於 5 月提交歐盟代表批准,並將於 8 月(即《人工智能法案》生效一年後)生效。它會有牙齒;蘭德爾指出,一旦生效,違規行為可能會被處以高達全球收入 7% 的罰款,或者受到監管機構更嚴格的審查。
但他指出,無論歐盟事實上的首都布魯塞爾是否放鬆或執行當前的草案,“負責任的人工智能”的權重已經從供應商轉移到部署該技術的客戶組織。
“任何在歐洲開展業務的組織都需要擁有自己的人工智能風險手冊,包括隱私影響檢查、來源日誌或紅隊測試,以避免合同、監管和聲譽損害,”蘭德爾建議。
他補充說,如果布魯塞爾確實淡化了其人工智能代碼,那麼它不僅僅是給公司一張免費通行證,“它還將交出方向盤。”
他指出,清晰、明確的規則至少可以標明護欄的位置。除去這些因素,每家公司,從車庫初創公司到全球企業,都必須在隱私、版權和模型安全方面製定自己的路線。雖然有些人會領先,但其他人可能不得不踩剎車,因為責任將“直接落在他們的辦公桌上”。
“無論哪種方式,首席信息官都需要將負責任的人工智能控制視為核心基礎設施,而不是一個副項目,”蘭德爾說。
更寬鬆的監管環境
信息技術研究集團人工智能研究員 Bill Wong 指出,如果其他國家效仿美國現任政府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的做法,結果可能會是監管環境更加寬鬆,聯邦監管也會減少。
他指出,今年1月,美國政府發布了第14179號行政命令,“消除美國在人工智能領域領導地位的障礙”。緊接著,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 (NIST) 更新了針對與美國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 (AISI) 合作的科學家的指南。此外,刪除了“人工智能安全”、“負責任的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公平”的提及;相反,新的重點是“減少意識形態偏見,以實現人類繁榮和經濟競爭力”。
黃說:“實際上,更新後的指導似乎鼓勵合作夥伴與行政命令的放鬆管制立場保持一致。”
